查看原文
其他

为了1.5元,这位浙江律师打了一场官司!他为什么这么“较真”?

萧山网 2022-04-25

1.5元能干什么?

坐公交?买瓶矿泉水?买包纸巾?

说实话,现在1.5元讲真用处不大



但是最近,浙江一位律师

竟因1.5元的公交车费打起了官司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快跟着萧网君一起来看看


近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1.5元”案件。


这位“打官司”的孙健成律师是个热心人,自2019年作为志愿律师从省城来到龙泉起,他已经累计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70件、法律帮助案件300余件,还曾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同时,孙健成还是一位热心的献血积极分子。多年来,他共参与无偿献血101次,献血量累计达到39900ml。



今年7月19日,孙律师登上龙泉市某路公交车想乘车回到住所,在上车时向驾驶员出示了献血4000毫升后获得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并表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能凭该证免费乘车。然而,当值驾驶员却表示未听说过该政策,要求孙律师必须在支付公交车费后才能乘车。反复沟通无果,孙律师在无奈之下选择支付1.5元的乘车费后乘坐公交车前往目的地。



事情发生后,孙律师从更大范围普及该项法律知识角度考虑,向龙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请求公交公司返还1.5元乘车费用。


他说:“也许很多人会认为,为了小小的1.5元而花如此多时间精力,不值得。但我知道,这绝不仅仅关乎1.5元的乘车费,更会损害一颗颗献身于公益事业的心。”


这一事件也立马引起了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他们积极与孙律师及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召开公司会议,制定出台《关于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通知》


9月4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孙律师与公交公司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公交公司向孙律师返还1.5元车费,并出具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整改实施方案。


孙律师说,他打这个官司,主要是为了向更多人普及这个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小课堂


无偿献血者的优惠待遇有哪些?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

公民临床用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简称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萧网君来划重点啦!

如果您在浙江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4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金奖8000毫升),或在浙江省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即可申领《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点击此处查看在线申领指南),享受“三免政策”: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2.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每年,无数爱心人士投身到无偿献血的事业中,用自己的“热血”点燃了他人的生命之光。在此,萧网君对所有无偿献血者致以崇高的敬意:感谢你们用奉献凝聚了他人生的希望!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点点微光汇聚起生命的希望

为“较真”的孙律师点赞!

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知道~



来源 | 龙泉司法

常驻小编 | 萧网君



猜你喜欢
· 36.5℃!“秋老虎”要回来了?下周白露,超强台风“海神”会来抢戏吗?
· 萧山人,停车离场如何快人一步?请记住这个“暗号”!
· 抱着爆燃煤气瓶,跑了200米!昨夜,“超级英雄”现身杭州!
· 萧山家长注意,教育部明确了!这些费用不能收
· 预告 | 北干如何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现代化高品质街道?7日,杨新程做客萧山网对话网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